今天是:
清涧县革命遗址   
白明善烈士陵园
2015/1/22 15:49:05  点击:2675

    该陵园位于清涧县高杰村镇。

    白明善(1897—1932),字乐亭。1897年1月27日诞生在陕西省清涧县高杰村。1924年10于绥德师范上学时加入进步团体共进社,积极协助校长李子洲工作。1924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,1925年入党。同年夏受党组织委派到上海大学深造,并在中共中央发行部工作。1926年8月,白明善到广州黄埔军校政治部宣传科工作。1927年7月,赴陕北布置军事斗争。10月12日,与唐澍等领导发动了著名的清涧起义。1931年元霄节后,白明善来到清涧城亲戚家里。由于叛徒告密,不幸被捕。敌人始之于引诱,继之于酷刑,但始终无济于事,于是派一连士兵将白明善押解到榆林。在敌人组织的专门法庭上,白明善正大光明地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,他怒斥叛徒说:“你们想在我身上发财,你们看错了人,我身上没有油水可捞!”他向敌人明确表示:“头可断,血可流,共产党人的气节不可丢。”党组织通过关系派人到狱中看望白明善,明善坚决地向党组织表示:“决不向敌人屈服,决不暴露一个同志,决不出卖党的机密。死活也要我一个人顶着。”敌人的阴谋诡计破产后,立即用酷刑逼供,他们先令打手板。白明善的双手,被打的青肿剧疼,鲜血飞溅,但他不暴露党的任何机密。国民党头子宋志先,令人从鼻子里给他灌辣椒水,又喝令用非人的酷刑——用竹签往指甲缝里钉,白明善心疼如裂,不肯屈服。在这种情况下,敌人无计可施,给白明善判了7年徒刑,把他投到白明善烈士陵园陕西省第三监狱关押。为了镇压陕北的武装斗争,国民党陕西省党部下令杀害白明善,并判决施以极刑。明善曾在刑场上自豪地说:“杀我白明善不算什么,共产党人是杀不完的。”

    1932年1月21日,敌人采用三上绞刑的残酷刑法将他杀害,年仅36岁。1945年,在党的七大会议上,追悼死难烈士时,白明善的英名刊印在《中国共产党死难烈士英名册》上。

    白明善同志是我党早期党员,是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。他是陕北绥德师范的学生领袖,是黄埔军校的政工干部,是清涧起义的主要领导人之一,是中共陕北特委的主要负责人之一,是名扬陕西的著名革命烈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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