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神木县革命遗址   
王兆卿、王兆相故居
2015/1/22 8:42:57  点击:2328

  该故居位于神木县沙峁镇王家后坬村。

  王兆卿(1908—1933),字子禄,神木县沙峁镇王家后坬村人,是神木县革命开拓者之一。

  1924年考入绥德四师,1925年加入共青团,同年转为中共党员。1926年9月至1927年,王兆卿先后在甘肃天水冯玉祥国民十三军政治部、西安于右任、邓宝珊驻陕总司令部任书记官,从事兵运工作。“四·一二”政变后,任神木南区教育助理员。1928年春,受命到宁夏国民军石子俊部做兵运工作。不久该部“清党”,再次返里。1929年在王家庄(今属沙峁乡)小学任教,并任村党支部书记。1930年到太原搞兵运,不久被捕。其机警应付,获释返里,参与组织临时特务队,打土豪,骚扰敌军。

  1932年冬,到甘肃国民军王子元部搞兵运,事泄被捕,经党组织与杜斌丞先生多方营救出狱。

  1933年6月,中共陕北特委在佳县高起家坬召开第四次扩大会议,王兆卿当选为特委委员兼军委书记。会后偕同毕维周、高录孝赴安定整顿陕北红军游击队第一支队,途经镇川堡因叛徒出卖被捕,关押于米脂县城。在狱中,他经受了皮鞭抽、杠子压、火香烫、烙铁烙等酷刑,宁死不屈,未吐露半点机密。8月3日,与毕维周、崔明道、高录孝、王守义、高庆恩一起就义于米脂城南十里铺无定河畔,时年25岁。

  王兆相(1908—2009),王兆卿之弟,在王兆卿的影响下走上革命道路,192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  1929年考入榆林中学,一面读书,一面投身共产党领导的学生运动。1932年10月加入刘志丹、谢子长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王兆相任红26军警卫队队长,陕北红军独立师第3团团长,红27军84师第3团团长,中国抗日义勇军陕甘骑兵第1师政治委员,中共神(木)府(谷)特委军事部副部长,神府红军总指挥部总指挥,中国抗日人民红军独立第1师师长,陕北红军独立第2师师长等职务。参与领导了创建、发展神(木)府(谷)红军和神(木)府(谷)佳(县)榆(林)革命根据地的武装斗争。

  抗日战争时期,王兆相同志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6团团长,率部开赴晋西北,参加了开辟晋绥抗日根据地和保卫黄河河防的战斗。后奉调回延安,入抗日军政大学和马列学院学习。学习期间,当选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代表,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,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,1940年被派赴山东,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一支队副司令员,鲁中军区第二军分区(沂蒙军分区)司令员,渤海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。1944年率部参加了渤海军区对日伪军发动的夏秋季反攻作战;1945年率部参加了渤海军区对日伪军发动的夏季攻势和大反攻。

  解放战争时期,王兆相同志任渤海军区独立旅旅长,东北民主联军第6纵队18师师长,辽北军区第五军分区司令员,湖南军区衡阳军分区司令员等职。先后参加了承德保卫战、第一次解放长春战斗、三下(松花江)江南作战,四平攻坚战、辽沈战役、衡宝战役。

  新中国成立后,王兆相1952年参加了后方勤务学院(后改名为后勤学院)的组建工作,任组织指挥系副主任、主任。1966年任工程兵学院院长,1988年离职休养。

  1955年王兆相同志被授予少将军衔,荣获一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。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章荣誉章。1978年、1983年,先后当选为第五届、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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